1、 2017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17 年 01 月 01 日实施 CNAS-RL03 实验室和检 验 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Rule for Accreditation Fees For Laboratories and Inspection Bodies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RL03:2017 第 1 页 共 6 页 2017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17 年 01 月 01 日实施 目 次 前言 . 2 1 范围 .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3 3 术语和定义 . 3 4 收费原则与用途 . 3 5 收费项目与标准 . 4 6 收费要求 . 4 7
2、 附录 . 4 附录 A: 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 5 CNAS-RL03:2017 第 2 页 共 6 页 2017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17 年 01 月 01 日实施 前 言 本规则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依据 关于发布认可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认可委(秘) 2016 95 号) 制定。 本规则的制订是为了加强 CNAS 对实验室 及相关机构 和检 验 机构 认可工作的收费管理,规范认可收 费行为,保护认可双方的利益。 本规则 为第 三 次修订 ,主要变化为: -取消审定与注册费 600 元 。 -部分文字调整。 本规则取代 CNAS-RL03: 201
3、3(第二次 修订 )。 CNAS-RL03:2017 第 3 页 共 6 页 2017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17 年 01 月 01 日实施 实验室和检 验 机构认可收费管理规则 1 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 检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防护水平三级、四级除外) 、检 验 机构、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生产者和能力验证提供者等相关机构的认可收费。 2 规范性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注明 版本的 ,仅适用 引用的版本 ;未注明 版本 的, 适用 最新版本 。 2.1 CNAS-J01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章程 2.2 CNAS-
4、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 2.3 CNAS-RI 01检 验 机构认可规则 2.4 CNAS-RL05实验室生物安全认可规则 2.5 CNAS-RL06能力验证提供者认可规则 2.6 CNAS-RL07标准物质 /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认可规则 2.7 关于发布认可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认可委(秘) 2016 95 号文件 ) 3 术语和定义 本 规则 引用 ISO/IEC 17000 和 ISO/IEC 17011 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 3.1 认可 : 正式表明合格评定机构具备实施特定合格评定工作的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 3.2 申请人: 正在寻求 CNAS 认可的机构。 3.3 获准认
5、可 机构:已获得 CNAS 认可 的 机构。 3.4 申请费: CNAS 受理申请机构的认可申请时,对申请认可资料进行完整性和规范性审查时,向申请机构 每次收取的费用 。 3.5 评审费 : CNAS 按照认可规范要求, 对申请机构进行文件审查、现场评审 、见证评审、不符合验证等评审活动时,向申请机构收取的费用 。 3.6 年金: CNAS 按照认可规范要求,对颁发认可证书的申请机构使用认可标识(含国际互认标识)、提供有关认可管理和服务时 每年 收取的费用。 4 收费原则与用途 4.1 CNAS 本着不以营利为 目的的原则 向申请人和 获准 认可机构 收取费 用 。 CNAS-RL03:201
6、7 第 4 页 共 6 页 2017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17 年 01 月 01 日实施 4.2 认可收费主要用于与 CNAS 运作、缴纳国际认可合作组织的年金以及 认可业务 发展所需的支出。 4.3 认可收费还用来 支付 认可评审人员的劳务费 。 5 收费项目与标准 5.1 认可收费项目 为 申请费、评审费 (包括文件评审费及现场评审费) 和年金 。 5.2 认可收费标准为: 申请费: 500 元 。 评审费: 2500 元 人 日数 。 年金: 1000 元 。 5.3 评审人日数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认可规则的规定核算。 5.4 CNAS 根据申请 人或获准认可机构 的规模 和
7、评审 范 围的大小,以保证评审工作质量为原则 , 确定 评审所需的人日数 ( 具体参见 附录 A: 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 。 5.5 CNAS 在认可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住宿等差旅费,按照国际惯例由申请 人或获准认可机构承担,具体标准可以参照国家相关差旅费规定执行。 5.6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实施合格评定活动的申请人 ,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际惯例由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约定。 6 收费要求 6.1 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有义务向 CNAS 缴 纳规定的认可费用。 6.2 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应在向 CNAS 提出 正式认可申请或复评、扩项评审 申请时 缴 纳申请费,申请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8、。 6.3 申请人或获准认可机构应在评审后 缴纳 评审费。 6.4 获准认可机构应 在 每年第一季度 向 CNAS 缴纳 上年度 的年金。 6.5 CNAS 秘书处以文件、电子邮件等方式通告机构缴纳费用。 7 附 录 附录 A: 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CNAS-RL03:2017 第 5 页 共 6 页 2017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17 年 01 月 01 日实施 附 录 A: 认可评审人日数核算方法 A.1 文件 评审 A.1.1 初评或复评的机构,评审组人数 在 5-10 人之间的,或者有 2-4 个分地点的,文件 评审 为 2 个人日。 A.1.2 初评或复评的机构,评审
9、 组 人数大于 10 人的,或者有 4 个以上分地点的 ,文件 评审 为 3 个人日。 A.1.3 监督、扩大认可范围的文件审查的人日数一般为初评的二分之一。 A.2 现场评审 初评、监督、复评、扩大认可范围的现场评审包括管理体系评审和技术能力评审两部分。 现场评审的总人日数为上述管理体系评审和技术能力评审两部分之和。 A.2.1 管理体系评审 机 构总人数 人 日 数 (人) 评审类型 50 51-100 100 初评 3-4 4-5 5 复评 2-3 3-4 4 监督 1-2 2-3 3 注:机构总 人数包括其聘用的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 A.2.2 技术能力的评审 A.2.2.1 初评 中
10、 每个领域至少为 1 个人日。若一个领域内项目超过 20,则每增加 20 个项目相应增加 1 个人日 。 A.2.2.2 复评的人日数按初评计算 。 A.2.2.3 监督的人日 不少于初评的 二 分之一 。 A.2.2.4 扩大认可范围评审的人日数按 2.2.1 条款要求计算 。 A.2.2.5 授权签字人评审,按每人四分之一人日计算。 CNAS-RL03:2017 第 6 页 共 6 页 2017 年 01 月 01 日发布 2017 年 01 月 01 日实施 A.3 见证评审 对检 验 机构初评、复评、监督、扩大认可范围的评审时需要实施的见证评审,根据实际发生的认可评审员人日数计算。 A.4 不符合项纠正措施验证 对评审中所发现的不符合项需现场验证的评审按 1-2 个人日计算。